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的填写方法及提示:
一、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的填写方法:
名称的填写:
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、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;
北京(北京市)为行政区划;
康达来为字号,为减少重名,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;
商贸是行业特点,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对应;
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。
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。如:北京市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方庄分店;
注意:①建议至少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,我们将按您所填写的顺序依次查重,以首先不重名的名称为核准使用的名称;
②名称中的行业特点应与主营行业相一致。如主营销售百货,那么名称应以商贸或经贸或销售为行业特点;如主营生产机械设备,那么名称应以工贸或机械生产为行业特点。
二、提示:
(一)股东(出资人)的资格证明
股东(出资人)为企业的,出具加盖加盖本企业公章的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股东(出资人)为事业法人的,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事业法人证书》;股东(出资人)为社会团体的,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社会团体法人证书》;股东(出资人)为自然人的,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。
(二)名称保留期
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。
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,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,也不得进行转让。
(三)名称字号授权(许可)与名称删除
1、字号授权(许可)
在本市范围内,市场主体间可以授权(许可)在**业使用相同字号,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。其中,市场主体间无投资关系的,应由授权(许可)方出具授权(许可)文件及授权(许可)方的资格证明。
2、名称删除
企业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后,若要放弃新名称,恢复原名称,应向原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删除新名称、恢复原名称的申请(此申请应由企业的相关部门作出决定或决议),同时缴回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文字: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;外国国家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;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称及*番号;外国文字、汉语拼音字母、阿拉伯数字;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。
经国家工商行政***核准,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:
(一)本规定*十三条所列企业;
(二)历史悠久、字号**的企业;
(三)外商投资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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